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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老赖”在现实的困境

行业资讯2017-12-06 15:51:341603
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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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发布“黑名单”、限制高消费、重金悬赏、媒体曝光……各地频频出招对付“老赖”,取得一定成效。据媒体报道,一般情况下被曝光的有20%左右主动履行。但剩下的80%呢?如果有人铁心赖到底,一时还没管用的法子。这就是整治“老赖”的现实困境。

浅谈“老赖”在现实的困境

市场经济是典型的信用经济,信用缺失将动摇市场根基。据有关方面统计,每年我国企业因为诚信缺失,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6000亿元。这其中,“老赖”的“贡献”肯定不小。“老赖”横行,法理难容。首先,他们推脱法律责任,把生效的法律文书变成了“法律白条”,损害了当事人权益,透支了司法公信力。其次,社会影响极坏,其他法人和公民将滋生“你赖我也赖,不赖白不赖”的心态,任其发展必然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有漏洞,让“老赖”钻了空子。一是没有完整的信用档案。多数情况下,一个“老赖”如果在某个地方或领域违法失信,可能会受到一些惩戒,但跑到其他地方或领域,又能“逍遥自在”了。二是没有强大的执行机制。我国民事执行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有关规定,这些条文规定可操作性不强,赋予法院执行的措施弱、手段少,不能根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国外经验表明,只有织好诚信信息、民事执行两张大网,才能让“老赖”无处可逃。
  2014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这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要以实施《纲要》为契机,建立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保证每个企业、每个人都有信用记录,可核查、可追溯。这样就能让失信者在“天罗地网”中无处脱身。
  刚性约束的法律法规,是惩戒“老赖”的锐利武器。要尽快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法律保障。依法惩治“老赖”不光是法院的职能,也是全社会的责任。相关法律必须明确,国土、银行、工商、房管、车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协助执行的特定义务,逐步实现法院与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共同打好惩治“老赖”的“组合拳”。只有充分彰显法治权威,才能倒逼“老赖”们不敢、不能、不愿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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