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一则新闻,”女子欠债2500万自杀身亡法院判其丈夫不用偿还”,新闻中的女主角叫做罗云,因为开设开地下钱庄,欠下债务2500万,不堪重负的罗云选择自杀。
地下钱庄我们没少听说过,但具体如何运营也就模模糊糊了。相比较我们更熟悉民间借贷,典当行这类民间金融机构。哪些是合法的,哪些又是深藏地下呢?
民间借贷是公民与公民之间,或者公民与组织、法人之间的借贷。是脱离银行的,但是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否则就不受法律保护!
地下钱庄虽说也是脱离银行的借贷,但是与民间借贷还有一些区别!
地下钱庄的经营模式与民间借贷有相似处,也有诸多不同。
但从字面上来说,“地下”就觉得见不得光。什么样的交易才需要在背地里干呢?
一、我们常常听到的“洗钱”
一些不法分子(贪污犯,毒贩、小偷、强盗)通过非法手段弄来的“黑钱”交给地下钱庄,经过一些看似正常的投资,买卖外汇将资金藏起来。
二、换汇
按照地下钱庄给定的汇率进行外币买卖。
地下钱庄的汇率往往比银行的低,很多人被这点吸引,愿意去地下钱庄换汇。
三、放高利贷
地下钱庄先通过一些高利率的手段吸引大量资金,然后用高利贷放出去赚取差异。利益高的可怕。
补充说明,《刑法》所述,“非法金融机构,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的机构”。
所以,地下钱庄属于非法金融机构,不受法律保护。
地下钱庄不止在中国猖獗,在亚洲其他国家也广泛存在。印度、巴基斯坦等地甚至已经发展成为网络化,专业化的银行系统。就我国而言,民间借贷、地下钱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银行贷款效率低,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从社会需求角度讲,民间借贷的合法性会牵引他不断走上正规化的道路。相信随着金融业的发展,贷款难、换汇难得问题得以解决,金融体系越来越完善,“地下”见不得光的也会消失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