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日,张先生出借给李爱国3200000元(叁佰贰拾万元整),约定期限为12个月,还款期自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止,并出具借条一张;借条中李爱国承诺,若逾期未还,将支付相应违约金。借款到期后,李爱国未按时还款并失去联系。 现,李先生委托犬神寻找网悬赏8万寻找债务人李爱国的踪迹,望知情者踊跃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