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3日,丁丽惠向彭先生借款459万元(人民币肆佰伍拾玖万元整),约定期限为4个月,还款期为2014年8月31日。
同时,丁丽惠向彭先生出具借条,注明在2014年8月31日前,分8次全部还清459万元(人民币肆佰伍拾玖万元整)。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全部还清,则将付于彭先生违约金—总借款459万元(人民币肆佰伍拾玖万元整)的5%。
但令人没想到的是,借款到期后,丁丽惠不但钱没还,人也失联了!
现彭先生通过犬神寻找网悬赏4万现金(人民币肆万元整)来寻找丁丽惠的踪迹,望知情者踊跃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