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忠成分别于2013年9月28日、2013年12月7日在王先生处借款10万元,两次共计借款20万元。
2013年9月28日,廖忠成出具借条,载明借款事实,约定借款月利率为1.5%,借款期限三个月(自2013年9月28日至2013年12月28日止)。借款到期后廖忠成未偿还,2014年1月8日,经双方协商,达成延期还款协议,王先生同意此笔借款延期2014年2月28日偿还。
2013年12月7日,廖忠成在王先生处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2013年12月7日至2013年12月16日,共计10天,未约定借款期内利息。借款到期后,两笔借款廖忠成偿还了6万元本金,余下的14万元本金及利息至今未归还。
廖忠成为躲避债务已于2015年失联,现王先生委托犬神寻找网悬赏3万元现金寻找欠钱不还的廖忠成,望知情者踊跃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