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6日,张学堂向温先生借款5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
2012年11月16日,张学堂向温先生借款4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
2012年11月25日,张学堂向温先生借款5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
2012年12月2日,张学堂向温先生借款11.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
2012年12月7日,张学堂向温先生借款292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
2013年1月18日,张学堂向温先生借款10万元,实际借款8.7余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
2013年1月27日,张学堂向温先生借款4.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
综上,自2012年11月到2013年1月底,张学堂向温先生借款共计借款37余万元。事后温先生索要借款,张学堂均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诿。温先生无奈下,遂诉讼至法院,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判决张学堂履行偿还借款义务,因张学堂下落不明,财产隐匿,胜诉的温先生至今未能回收借款。
现,温先生委托犬神寻找网悬赏3万寻找债务人张学堂踪迹、财产线索,望知情者踊跃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