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魏寿昌向王女士借款280万元整,借款期限自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7月5日止。借款到期后,魏寿昌于2014年7月31日和2014年8月20日向王女士偿还本金43.7万和25万,支付利息至2014年8月20日,后魏寿昌尚欠221万元一直未偿还。王女士遂诉至法院,法院依法缺席审判,判决魏寿昌履行偿还义务。因魏寿昌拒绝偿还及隐匿财产,法院执行困难,胜诉的王女士至今没能收回借款。 现,王女士悬赏5万寻找债务人魏寿昌财产线索,望知情者踊跃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