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8日刘胜峰与曾先生达成《退伙协议书》,载明曾先生系2009年4月成立的松潘望果公司的股东,曾先生投资128万元,拥有42%的股份,因曾先生退股,刘胜峰同意收购曾先生全部股份,并同意返还曾先生的128万投资入股金及22万的利润回报,合计需支付150万元够得曾先生全部股份。期间已向曾先生支付部分欠款,剩余55万元整至今未付,2010年曾先生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刘胜峰履行偿还剩余欠款义务。判决生效后刘胜峰故意躲避曾先生,拒不出面。
现,曾先生委托犬神寻找网悬赏3万寻找失信人刘胜峰踪迹及财产线索,忘知情者踊跃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