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4日,四川大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温江、新津、德阳等地承包和转包的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方春林急需资金周转,向甘女士前后借款共计近2000万元,约定月息4%。期间偿还部分本金及利息;后经法院判决,至今方春林还欠1684余万元及资金利息1567余万元,初步调查发现,方春林财产转移、跑路失联,法院执行受阻。 现,甘女士委托犬神寻找网悬赏6万寻找方春林踪迹,54万寻找方春林财产线索,望知情者踊跃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