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绵阳市香水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绵阳市三台县开发园林景观工程,胡玫亮为项目负责人。该项目土建由何先生承包,双方于2015年11月1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于2016年1月25日,何先生公司完成园林景观工程工作,工程款489余万元,按施工合同约定,绵阳市香水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应在2016年2月5日前支付该工程款,扣除3%质保金,累计应付474余万元。事后,绵阳市香水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胡玫亮跑路失联,工程款至今未付。
现,何先生委托犬神悬赏网悬赏3万寻找失信人胡玫亮踪迹、财产线索,望知情者踊跃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