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前,熊先生在昆山铭洋金属有限公司上班,经企业法人刘杰内部招股,要求熊先生出资7万元投资昆山铭洋金属有限公司。昆山铭洋金属有限公司刘杰未按照约定给予熊先生应有的出资人权益,熊先生离开公司,也不返还熊先生的投资款。遂诉讼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刘杰于2015年3月底之前履行偿还出资款。判决生效后,刘杰拒绝履行义务。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刘杰转移财产,公司及刘杰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熊先生投资款至今未能收回。 现,熊先生悬赏5000元寻找债务人刘杰财产线索,望知情者踊跃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