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开办公司经营茶业生意多年,马卓文经朋友介绍与黄先生、孙先生认识,以挂靠建筑公司的名义去承揽名山区廖场乡观音村农房灾后重建项目工程,需要交付竞标保证金200万元,尚差100万元为由向黄先生和孙先生借款,并表示借用5天时间,退还保证金时归还借款。经查,马卓文借款理由属实。同时需求马卓文提供了挂靠公司的委托书后才同意借款。2013年11月26日,黄先生和孙先生共同筹集资金100万,以黄先生名仪出借给马卓文。黄先生与马卓文签订了《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约定:黄先生借100万给马卓文,借款期限为5天,月利率按3%计算利息。合同签订后,马卓文提出交纳竞标保证金要推迟几天,双方修改了借款合同上借、还时间,并由马卓文补写100万元的借条。转账后,马卓文将借款用于了缴纳竞标保证金,但5天竞标结束时,马卓文并没有将退还的保证金归还黄先生,而是卷款逃逸。黄先生知道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以双方有合同为由不予立案。遂诉讼至法院,经法院判决马卓文归还借款本金100万并给付年利率12%的借款利息。因马卓文跑路失联,法院执行困难,需黄先生提供线索以便执行。
现,黄先生特别授信孙先生委托犬神悬赏网悬赏7万寻找马卓文行踪,希望知情人踊跃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