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2日王先生与蔡军之间为货物供给关系产生交易,王培雨将货物供应给蔡军,供应货物总额为948640元(人民币玖拾肆万捌仟陆佰肆拾元整)。
2016年12月22日,蔡军支付177640元(人民币壹拾柒万柒仟陆佰肆拾元整)给王先生,剩余的771000元(人民币柒拾柒万壹仟元整)至今未支付。
王先生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现通过犬神寻找网悬赏7万现金(人民币柒万元整)来寻找蔡军的踪迹,望知情者踊跃提供线索。
感谢犬神帮我找到人,解决债务方面麻烦犬神再多费点心!
以上案例属于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中失信人蔡军与王先生生意来往产生了债务关系,蔡军未按其承诺的协议支付所欠货款,王先生提供债务凭证有效证
明其欠款行为是事实,依照《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
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失信人蔡军躲债逃逸已经触法。案件本应起诉至法院进行判决,但是因为债务人蔡军失踪,即时打赢了官司也要不会欠款。为避免造成二次损失,错过收回债务的最好时机,王先生找到我们犬神寻找网寻求帮助,犬神服务团队展开多方搜寻,与今年8月底成功找到失信人蔡军,完成王先生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