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8日,黄谷多以房地产开发资金紧缺为由向明先生借款200万元,担保人为林家平,并打下借条。
2013年10月8日,黄谷多向明先生借款300万元,林家平继续担保。
2014年2月25日,黄谷多向明先生借款200万元,林家平担保。
2013年9月到2014年2月,黄谷多向冯建莲累计借款借款700万元整,全部为林家平担保。可是到还钱的期限,黄谷多及林家平却下落不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找回欠款。冯建莲认为必须找到这两个“老赖”,于是向咱们犬神寻找网求助。
很认真的服务商,考虑的都很周到,很负责
以上案例为闲置资金寻求“出路”型借贷。比较富裕的市民、个体户和中小企业主在没有新的资金投向情况下,为了给闲置资金寻求新的“出路”,向一些资金匮乏且又急需资金的企业及个人提供高息借贷。案件中明先生避免资金站岗向黄谷多出借资金,获得利息。于2013年-2014年共计借款700万,可是到还款期限黄谷多与担保人林家平预期不还玩失踪,让明先生很是头疼。期间明先生尝试了各种各样的方法(例如:私人收账公司)但丝毫未见成效,最终找到犬神寻找网,借助犬神的力量找到黄谷多,由于债务利息过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8月6日公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利息确定了三条界线:(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法院将予全额支持;(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法院将不予支持;之规定,现场调节下,经过双方沟通协商,明先生表示愿意减少利息至法律保障范围。最终黄谷多同意偿还明先生借款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