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2日,徐爱莲因公司经营资金周转紧张,向徐先生借款300万元,李鉴松为借款监护人,出具承诺书一式三份。约定月息2.5%,借款周期为四十个月;期间双方应债务纠纷诉讼至法院,法院判决徐爱莲偿还徐先生本金及利息共计342万元。事后徐爱莲于2016年7月30日偿还60万;2016年12月31日前偿还46万元;剩余236万元至今未能执行到位。 现,徐先生委托犬神寻找网悬赏5万寻找徐爱莲踪迹和悬赏30万寻找徐爱莲财产线索,望知情者踊跃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