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关于举证证明责任问题。第二,关于刑民交又问题。第三,关于合同履行地确定问题。
自古以来,民间有“父债子还”、“夫债妻偿”的说法。在法律不断健全的今天,父子间、夫妻间究竟真的有承担债务连带责任这种说法吗?相关的法律依据又有哪些呢?
欠了朋友的钱还不上,女子罗某就想赖账,于是她找借口要求看借条,趁对方不注意抢了借条就跑,还边跑边将借条给撕毁了。
在还钱的时候怕对方再拿借条或者欠条追债,所以钱还清后肯定是会向对方要求拿回借条或者欠条。但是,有些人在拿钱去还的时候,因为对方不肯拿或是自己忘了,虽然事实上已经是还给对方钱了,但是没拿回借条或者欠条,对方完全可以就该凭证起诉还钱。
离婚时,男女双方需共同偿还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而举债主要是为了维持生活的需要。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很多有过借钱经历的人都会说,民间借贷容易,民间讨债难啊!很多人在讨债过程中遇到麻烦时,往往会采取一些极端手段,不怕没文化,就怕不懂法,当用上一些不规范手段时,债务问题就真的解决了吗?
小洪跟小薛原本是好友,所以去年小洪跟小薛借2万块钱的时候,小薛就没让小洪打借条,也因此导致了二人后来的反目。事件中小薛有录音证据。
男女双方在恋爱中,为了体现爱情的坚定不渝和彼此的信任,在一方需要用钱时另一方常会“慷慨解囊”。那么,男女朋友在恋爱期间,甚至是保持“不正当男女朋友关系”期间,一方向另一方借款并打下借条,是否构成借贷关系?一旦决定分手,又是否需要偿还?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近日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发生在恋爱期间的民间借贷案件,支持了罗先生要求前女友金女士偿还9万元借款的诉讼请求。
对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大额存款,如果无证据证明该存款的来源,那么即使登记于未成年人名下,也应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处理。
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事实认定过程中所涵盖的经验法则的选择与运用,证据证明力的判断等,都不能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来实现,因而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写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5年第3辑(总第63辑)对民间借贷案件事实审查和认定标准问题做出了详细阐释,本文整理最高法有关观点和相关案例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