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债清”这一说法成立吗?人死了,债务真的不用还了吗? 若是债务人有其子女或者继承人愿意继承他的财产,那么该继承人必须替死去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对于继承债务来看,继承人只需遵循有限偿还原则。比如,债务人所欠金额高达600万,而继承人只继承了100万的遗产,那么继承人只需偿还100万的债务。对于剩下的500万元,法律并没有强制继承人偿还。
债务纠纷,在法律上是指因金钱或者各种借贷关系而引起的问题。那么,若是发生了债务纠纷,债务纠纷的诉讼期到底有多长呢?对此,在2017年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债务纠纷的诉讼期为3年,在此期间,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
或许有人认为欠债纠纷和民间纠纷是一回事,因为都属于债务引起的纠纷。其实,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可大着呢!
死债是指“长期难以收回的债务”,尽管这个定义没错,但是判定死债的人却出现了很大的“意识偏差”。比如:王健林的一个亿,这对他来说确实是个小目标,但是对许多普罗大众来说,却是几辈子都赚不到的天大目标。
俗话说借钱是孙子,还钱是大爷。这也确实反映了当今社会很多时候作为债权人,在将钱借出去后,要收回债务时的被动局面。时常债权人为收回这些债务跟债务人发生纠纷。那么在这种时候作为债权人在发生债务纠纷时应当注意些什么?
民间私人借贷是永远也不会断绝的一种行为,反而会随着社会经济的活跃而更加活跃。其实私人直接的借款大多时候都是熟人亲戚朋友之间的无利益目的的借款。但偏偏是这种无利益目的的状态,反而使很多借款过程少了些正规手续、流程的约束,从而容易起纠纷。那一般个人借款怎么去避免这些纠纷呢?
社会经济活跃,必然会使资金流动活跃,民间借贷就会更加多。在借贷关系中为了是借贷关系多一份保障,很多借贷情况都会要求有人能为借款人做担保。大家都知道借条上有还款期限,借条有诉讼有效期。那么担保也有期限,那假若过了担保期限,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春节假期,阖家团聚,可浙江平阳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依旧忙着寻找躲债的“老赖”。春节期间,林某欠着债在宾馆搓麻将玩得正嗨,不料执行干警突然出现,出其不意将其带回法院,司法拘留三天后,他终于还了钱。
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金钱,有金钱的地方必定就会有债务。人类社会债务必定会伴随着存在的。其实都知道,债务有风险,无论对债权人或者债务人都是这样。比如,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该咋办呢
在债务纠纷中,经常有这种情况出现,债务人无论通过何种手段,将借条毁坏了,而拒不承认债务关系的存在。这种情况下都存在着构成侵占罪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