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以债权人身份扣划债务人的存款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一种认为被告不构成侵权,另一种观点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
代位执行,是基于民法中债权人代位权的原理形成的一种执行法律制度。它指被执行人不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债权的,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对该第三人强制执行。代位执行权的行使,既使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范围扩大,增加申请执行人受偿的机会,又省去许多诉讼环节,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也提高了申请执行人实现债权的效率,因而受到当事人的欢迎,并在执行实践中得到广泛适用。但该制度在具体操作中,执法者在认识上也还存在一定分歧,直接影响该制度作用的发挥
当遇到债务纠纷时,我们会变得很头疼,要不回来对自己也是一大笔的经济损失,可是当债务人没有能力去承担自己的债务时。
人时,债务人可将清偿标的物交与有关部门保存以消灭债的行为。 债权、债务关系的标的物一经提存就产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法律效力表现在: 从标的物交付有关机关提存之日起,债务人与原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即债务人免除了继续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债权人只能向提存物的保管人提出给付的请求,不得再向原债务人提出。
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怎么办?近日,山东文登法院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强制执行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为当事人追回26万元欠款。
什么是债务人财产,什么是破产财产,债务人财产是指债务人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金融资产等等,那么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如何区分?接下来有关债务人财产,破产财产分别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就。
所谓撤销权(也称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务,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权人所实施的行为。
《合同法》又称“交易法”,与《物权法》并列为民法的两大基石,其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我国《合同法》从1999年公布施行已过去 10年了,其间,随着我国社会环境的变化与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出现了许多新情况与新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实施了《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债务人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债权人有权申请撤销合同。
债务人是否为被告、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呢?有学者主张债务人为代位诉讼的被告,认为代位诉讼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而起,债务人与此有过错,债权人提起代位诉讼有将债务人列为被告的理由,同时诉讼费用的承担也需要将债务人作为被告同案处理。但也有学者认为,由于代位诉讼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为债务人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为实际上的当事人,债权人仅为形式上的当事人,因此,债务人没有必要与次债务人一起成为被告。此外,还有人认为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人认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次债务。
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